河南管局规则
重要规则
1.主体负责人需要为法人。
2.未取得备案号的网站,审核期间网站请关闭,已备案网站必须打开,同时网站底部添加版权所有、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系统。
3.手机号码和座机号码归属地必须为河南省本地号码。
4.上传的证件必须是彩色原件扫描件。
5.企业备案营业执照只能提供副本,不接受正本营业执照备案。
6.原备案不在我司,操作新增网站或者新增接入的用户,如信息发生变更需在原接入商处将不正确的信息更正之后再在我司系统做相应操作。
个人:非本省身份证不予备案,未满18周岁需提供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