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需知》
本文所提及甲方为您,乙方为云知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管理部门关于加强在公共信息服务中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以下条款:
1、 甲方应明确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拟利用乙方网络接入资源开展网络信息服务的,属于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取得相应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属于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甲方应当在网络信息服务系统的显著位置刊载经营许可证编号或备案编号、网络信息服务规则,并提示上网用户发布信息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甲方还应当按照经批准或者备案的类别和栏目提供服务,不得超出类别或者另设栏目提供服务。
2、 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甲方承诺并确认:甲方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当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将及时在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或提交虚假备案信息的,乙方有权依法对接入网站进行关闭处理,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其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3、 甲方应保证在协议期间其合法资格(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案资质、经营许可证资质及其他前置审批资质等)持续有效,若在协议期间丧失全部或部分资质资格的,乙方有权依法终止甲方使用的全部服务。在此种情形下,乙方无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且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其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4、 在协议期间,甲方的(包含但不限于)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域名等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向原备案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5、甲方应保证其合法经营,并在信息内容管理上保证遵守以下规定:
不得利用乙方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乙方或相关业务平台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违反宪法和法律、妨碍社会治安、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色情、暴力等的信息,不得利用乙方或相关业务平台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任何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不得传播违反国家法律的政治性新闻 (包括从互联网络上下载的信息内容);在互联网络上播发的信息内容是经当地宣传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不得擅自下载境外网络的信息在国内站上发布。
6、甲方下属网站因出现信息安全问题被公安、通信管理等国家政府监管部门曝光或被相关管理部门查处,乙方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中断服务。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全额赔偿或双方协商解决。
7、在协议期间,如发现甲方的资质证明为虚假信息时,乙方有权暂停其相关服务,并要求甲方限期3个工作日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若甲方逾期未提供的,通知3次未更改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8、甲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乙方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中断服务,并有权利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9、本协议所称网络信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网站、电子邮件、个人主页、电子公告牌(BBS)、论坛、聊天室、FTP、搜索引擎、网络游戏服务器等交互形式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文件上传下载、网络游戏、电子商务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