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第三方打款证明

若本次发票申请对应的款项不是由您公司的对公银行账号转账,则必须上传委托第三方打款证明,否则审核将不予以通过。

以下账号不属于公司的对公银行账号:

  • 员工的个人银行账号转账
  • 员工的支付宝账号
  • 员工的新浪钱包账号
  • 公司的支付宝账号
  • 公司的新浪钱包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