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命名
不同后缀类型的域名可能有不同的命名规则,为了成功注册域名及通过域名命名审核,建议您遵循相应的域名命名规则。
英文域名命名规则
注册英文域名时,域名命名需遵循以下规则:
• 只使用英文字母(a-z,不区分大小写)、数字(0-9)、以及"-"(英文中的连接符,即中横线),不能使用空格及特殊字符(如 !、$、&、?
等)。
• "-"不能连续出现,不能单独注册,也不能放在开头或结尾。
• 域名最长为 63 个字符。
中文域名命名规则
注册中文域名时,域名命名需遵循以下规则:
• 域名中必须含有 1 个汉字;可以含有英文字母和数字,以及连字符(-)。
• 简繁体只需注册一个(绝大多数注册局繁简体域名是等效的,如果某域名的简体已被注册,则不能再注册繁体,反之一样。)
• 首尾不能有非法字符如:连字符(-)、加号(+)、(@)、(&)、空格等。
• 域名不能是纯英文或数字。
• "-"不能连续出现,不能单独注册,也不能放在开头或结尾。
• 域名长度转换成 punycode后不超过63个字符。
特殊域名命名规则
“.中国”、“.cn”、“.公司”、“.网络”域名命名规则:
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hina Internet Network Information
Center,CNNIC)发布的《关于调整域名命名审核标准的通知》规定:
•
冠以“中国”、“国家”、“中华”、“全国”字样,且为实体组织的“.中国”、“.cn”、“.公司”、“.网络”的中文域名,需要由对应权益人申请注册,个人或非对应组织未经授权不得注册。
例如:注册“中国律师协会.中国”,只能由对应权益人即中国律师协会申请注册,注册成功后必须在5天内提交实名认证资料并通过实体组织资质审核后才能正常使用。
如果个人或非权益人提交了注册申请,CNNIC 进行审核时实体组织资质未通过,将对域名进行删除。